企业使用防伪税控申请审批
一、申请
纳税人到所在地区(分)局申报管理科文书受理窗口领取《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申请审批表》,填写后连同以下资料交回窗口。
1、企业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申请书;
2、《税务登记证》(副本)副印件;
3、经办人身份证明副印件;
4、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。
文书受理窗口开具《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》交纳税人。并将收到的资料转相应的管理科。
二、审核
管理科对资料进行逐级审核并签具意见。
三、领取税务文书
纳税人凭《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》到文书受理窗口领取《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通知书》。
四、流程图
纳税人申请→申报管理科文书受理窗口→管理科审审批→申报管理科文书受理窗→纳税人